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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节[2012]3号 关于举办潍坊学院大学生合唱比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2-04-23   来源: 团委   作者:   浏览: 23

 

 

大学生合唱比赛的通知(艺术节[2012]3号).doc

 

潍坊学院第十二届大学生科技文化艺术节

 

关于举办潍坊学院大学生合唱比赛的通知

艺术节[2012]3

 

各团总支:

为喜迎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隆重纪念建团90周年,充分展示我校大学生创先争优、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激励广大团员青年以过去取得的成绩为新的起点,把学校“十二五”规划落实到实处,在各方面取得优异成绩,向十八大献礼!团委决定举办全校大学生合唱比赛。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党委宣传部  团委

二、承办:校学生社团联合会  大学生艺术团

三、活动主题:爱党·爱国·爱校, 青春·责任·奋进

四、活动口号:高举团旗跟党走,喜迎建团九十年

传唱红色经典歌,抒发爱党爱校情

五、活动时间、地点:预赛:510(周四),闻韶楼报告厅;决赛:517(周四),闻韶楼报告厅。

六、参赛要求:

1、各参赛队由我校在校生组成,每支参赛队一般不少于80人,各学院可单独参赛、也可联合组队参赛,校级学生社团也可组队参加。

2、参赛歌曲的体裁不限,主题必须是红色经典歌曲或以歌颂党、歌颂祖国、歌颂人民、歌唱学校、颂扬美好生活、体现青春风采的歌曲(参考曲目见附件)。

3、学院参赛队指挥、伴奏必须是本学院学生;若非本学院学生担任指挥,则该生将不能参加优秀指挥评选,参赛学院将扣除相应分数。

4、合唱所伴表演形式不限,伴奏形式不限。

5、比赛顺序由抽签决定。

七、活动流程:

(一)预赛:

1、各参赛队于425前报一名负责人、预赛曲目及伴奏;

2、负责人于510上午10:00到行政楼302抽取比赛序号;

3、各参赛队于510下午230到闻韶楼报告厅参加预赛;

4、评委依据评分标准现场打分,选出参加决赛的代表队。

(二)决赛:

1、各参赛队于514前报送决赛曲目及伴奏;

2、各参赛队于518上午10:00到行政楼302抽取决赛顺序;

3、各参赛队于5207:30到闻韶楼报告厅参加决赛;

4、评委根据评分标准现场打分,产生最终成绩。

八、评分要点:

1、曲目难度(2分):曲目的选择和歌曲的展现有不同难度的区分,如多声部、和声、领唱等;

2、艺术表现(5分):团队合作精神强、与伴奏配合得当,演唱音准、节奏、音色、音量、和声等具有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

3、表演创意(2分):表演有创意、具有学院特色;

4、队伍形象(1分):表演队伍着装整齐统一、注重舞台礼仪、精神风貌好。

九、有关要求

报送地址:行政楼302    邮箱:wfutw@163.com

联 系 人:徐加金、迟玉洁  联系电话:8785701  15269603998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参考曲目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