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
close
资料下载
  • 展开全部
  • 展开全部
  • 资料下载
    资料下载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资料下载

    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团工作的意见(潍坊学院党字〔2007〕72 号)

    发布时间:2011-12-06  发布单位:系统管理员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团工作的意见》(中青联发20055号)和中共潍坊学院委员会、潍坊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施意见》(潍坊学院党字200454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加强和改进我校大学生社团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团工作的重要性

    我校学生社团是由在校学生依据兴趣爱好自愿组成,按照《潍坊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自发组织、自由参加、自主开展活动的学生组织。学生社团活动是实施素质拓展的重要途径和有效方式,在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引导学生适应社会、促进学生成才就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是新形势下有效凝聚学生、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组织动员方式和重要渠道,是以班级和年级为单位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有益补充,是第二课堂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校园文化的重要载体。

    随着我校管理体制改革和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化,我校学生社团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了社团网络化、跨校活动增多、与社会联系增多等新情况和新趋势。学生社团在校园中的影响力日趋增强,在学生成长成才中所起到的作用也日益凸现,但是由于社团组织自身具有的群众性、结构松散性、活动自主性和社团成员的广泛性等特点,部分社团在建设中存在着管理不够规范、硬件条件有限、发展还不平衡等问题。在新形势下,我们要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实施科教兴国、人才强国战略,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高度,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团工作。

      二、明确加强和改进我校大学生社团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

    我校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团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充分发挥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积极性;坚持建设和管理并重,积极扶持、规范运作,促进学生社团的健康发展;推动学生社团在活跃校园文化、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服务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加强和改进我校大学生社团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积极支持学生社团活动,大力促进学生社团发展;切实加强对学生社团管理,引导学生社团健康发展。

      三、积极支持大学生社团开展健康有益的活动

    支持学生社团开展活动。各单位要支持和引导学生社团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照各自《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理论学习、学术科技、文化娱乐、社会实践、志愿服务、体育竞技等活动。学生处(团委、武装部)要根据实际情况,通过举办优秀社团评比展示、社团文化节、社团活动展演等方式,进一步活跃社团活动,扩大社团在学生中的影响,为学生社团的发展注入活力、创造条件、搭建舞台、营造氛围。要定期组织社团开展交流活动,通过评选“优秀社团”、“优秀社团指导教师”、“优秀社团干部”、“优秀社团负责人”、“社团活动积极分子”,推荐省市级优秀学生社团等措施,树立典型。通过积极努力,力求打造我校社团活动的名牌,创出精品。

    加强对学生社团的指导。在学生社团发展过程中,要加强工作指导,把握正确方向。大力扶持理论学习型社团,热情鼓励学术科技型社团,正确引导兴趣爱好型社团,积极倡导社会公益型社团。各单位要积极支持学生社团活动。教职员工要把指导学生社团活动作为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作为“三育人”的实际行动,专家学者、专业教师要积极承担社团业务指导教师,关心和指导学生社团建设

    加强学生社团骨干队伍建设。要高度重视对学生社团负责人的选拔培养,充分选用那些思想过硬、作风正派、素质全面、有社会工作能力的学生担任社团负责人。要有计划地对学生社团负责人和其他社团干部在社团业务、规章制度、工作经验等方面进行培训,有针对性地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并通过他们进一步规范各学生社团的工作。要把学生社团负责人和骨干人员纳入到团学干部体系,在推优评奖和综合测评等方面充分考虑他们从事社团工作及其业绩,通过他们凝聚更多的学生,使社团聚集在党团组织周围。

    加大对学生社团建设的投入。学生社团挂靠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多方筹集资金,为学生社团活动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保证学生社团活动正常开展。要积极支持和引导监督学生社团通过吸纳社会赞助和提供有偿服务的方式募集活动资金。对于那些特色鲜明、群众基础扎实、开展活动规范、影响较大的学生社团,挂靠单位要在政策上、经费上、活动场地上予以支持。有条件的单位要提供专门的学生社团活动场所,学校将在条件具备时建立学生社团活动中心,为学生社团开展活动提供有力的物质保障。

    四、切实加强对大学生社团的领导和管理

    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学校党委把加强和改进学生社团工作作为学校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学校整体工作计划之中;学生处(团委、武装部)要在党委领导下,切实承担起对学生社团的指导和日常管理工作;宣传部、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总务处、保卫处等部门要结合各自的工作职能,为学生社团的建设和发展给予支持;要围绕学生成才需求,以学科为依托,以活动为载体,切实提高学生社团活动的水平,丰富校园文化。要形成党委领导,行政支持,学生处(团委、武装部)具体管理,各单位共同关心的管理格局。

    切实加强政治领导。学生处(团委、武装部)和有关部门要在学校党委领导下把握学生社团建设和发展的方向。要严把对学生社团的审查、审批、注册登记关,严禁成立跨校型社团。特别是要对学生社团组织大规模社会调查、举办哲学社会科学讲座和报告会等活动严格把关,并加强监督,不使违背宪法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错误观点和言论通过学生社团或社团活动得以散布和传播。要探索和推进党团工作进学生社团,加强政治指导,在社团活动中融入生动有效的思想政治教育,使学生社团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规范完善管理办法。学生处(团委、武装部)要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社团工作的指导,成立学生社团联合会,作为学生社团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载体,由学生处(团委、武装部)负责指导,学生社团联合会主要负责人由学生处(团委、武装部)全面考察后任命,学生社团联合会要在院系中设立学生社团联合会分会。在进一步修订完善《潍坊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等社团规章制度的基础上,着力抓好各项制度的推行和落实工作。严格实行社团年度注册、考核制度,各学生社团在每年规定时间内办理注册手续。建立大型活动的申报、审批制度。社团在举办大型活动前,要先向学生处(团委、武装部)等有关部门递交活动申请,详细说明活动宗旨、规模、形式、时间、地点等情况,经学生处(团委、武装部)审批,宣传部、保卫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备案后,方可开展活动。各挂靠单位要在社团工作考核、评优评先、财务管理和监督、队伍建设等重点环节明确管理内容、目标和方法。要督促学生社团制定、执行并不断完善社团章程和相关制度,保证学生社团健康、持续、稳定发展。要根据实际情况集中力量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管理规范、在校内外有广泛和积极影响的社团,发挥其示范和带动作用。

    不断推动工作创新。密切关注和研究学生社团发展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以求真务实、与时俱进的精神改进和创新学生社团工作。积极探索加强对网上社团活动、学生社团刊物与宣传活动的管理方式和办法,认真研究学生社团之间竞争加剧、学生社团与学生会及其它学生组织的关系处理、学生社团活动个性化和社会化程度增强等问题。通过创新工作内容和形式,适应学生需求,增强学生社团和社团活动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努力探索新形势下通过学生社团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新手段、新方法。

     

    五、不断健全大学生社团发展的工作机制

    探索评价机制。把学生社团活动作为学校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以育人功能和活动效果为主要指标,以年度考核作为主要方式,综合评价学生社团的活动和建设。把学生参与社团活动的情况作为《大学生素质拓展证书》记录的重要内容之一,并纳入到学生综合测评体系之中。

    完善激励机制。定期对表现优秀的学生社团、成效显著的社团活动、工作出色的社团负责人、积极参与社团活动的学生、成绩突出的社团指导教师和工作人员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

    建立研究机制。以专家学者、干部教师和社团骨干为主体构建研究队伍,关注和研究学生社团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掌握学生社团工作的动态信息,总结和把握学生社团发展规律,为学生社团的繁荣发展提供理论支持。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