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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党委出台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1-08-27  发布单位:团委

    强化建设管理  深化育人功能

    潍坊学院出台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实施细则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青年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中共教育部党组、共青团中央《高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精神,全面加强学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深化学生社团育人功能,促进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发展,近日,潍坊学院党委印发《潍坊学院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潍院党字〔202159号)(以下简称《细则》)。

    《细则》以强化党的领导、规范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发挥学生社团育人实效为核心原则,以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坚持思想政治育人导向为基本原则,进一步细化明确上级文件要求,以建设特色品牌学生社团,繁荣校园文化,促进青年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着力提升思想政治工作质量为根本任务,继承经验做法,结合学校党史学习教育主题主线,历经半年调研和准备,于近日出台。

    《细则》共有总则、注册登记、业务指导单位及指导老师、组织建设、活动管理、强化领导、工作保障、附则等8个部分41条,就学校学生社团的建设管理提出明确要求。

    《细则》指出,学生社团是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载体,是学生根据成长成才需要,结合自身兴趣特长,在学校党委的领导和团委的指导下开展活动的群众性学生团体。《细则》明确了学生社团的基本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团结凝聚广大青年学生,坚持思想性、知识型、艺术性、多样性相统一的选择,积极开展方向正确、健康向上、格调高雅、形式多样的社团活动,丰富课余生活,繁荣校园文化,促进青年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青春力量。”

    细则》进一步细化了上级文件要求中关于“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委学生工作部门牵头负责,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学生社团工作机制”的相关要求,指出,学校党委对学生社团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坚持党建、团建与学生会建设、社团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将学生社团工作纳入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群团工作整体格局进行谋划部署,学校成立学生社团建设管理评议委员会,负责评议审核学生社团注册登记与年审,指导教师的选聘、管理与考核以及研究学生社团建设发展中的重要问题。学生工作处(武装部)承担学生社团建设发展、统筹管理的牵头职责,推进党的领导具体化。校团委要做好学生社团建设管理评议委员会日常工作和社团建设管理具体事务,加强团委社团工作部建设,调整学生社团联合会职能,强化对全校学生社团的具体指导。

    《细则》明确了学生社团的分类以及学生社团申请成立的要求。规定申请成立学生社团,须按照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由校团委审核,学生社团建设管理评议委员会审批同意后方可成立。学生社团实行年审注册制度,对年审合格的学生社团进行公示并注册登记,未按要求进行注册登记的学生社团不得继续开展活动。对年审不合格的学生社团提出整改意见

    细则》对明确业务指导单位、配齐配强学生社团指导老师做了进一步规定。学生社团业务指导单位承担学生社团健康发展的主体责任,担负对所负责学生社团日常活动的监督指导和社团成员的教育管理职责,负责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的推荐、激励和工作情况评价认定等。学生社团建设管理评议委员会要注重发挥二级学院依托作用,建立齐抓共管的社团指导老师选聘长效机制,建立完善的指导教师管理考核、业务培训和评价激励机制,将指导教师纳入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管理体系。青年教师担任学生社团指导教师核算认定为学生工作经历。指导教师工作量参照专任教师担任兼职辅导员标准进行核算认定、享受相应待遇,并将指导学生社团情况纳入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师德师风表现中。对考核优秀的指导教师在绩效工资、职称评聘、评奖评优中给予政策支持。学校设立专项经费,根据考核情况,为指导教师发放工作补贴。

    《细则》明确了学生社团成员的范围、权利以及应当履行的义务,并进一步明确严格社团骨干遴选和培养。细则要求,拟批准成立的学生社团要召开全体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通过社团章程,选举产生社团执行机构和负责人候选人。已注册的学生社团要定期召开全体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依照社团章程行使职权。社团成员应当定期注册,并按照要求参加社团相关活动,每名学生最多加入2个学生社团。学生社团负责人由校团委(学院团总支)在学校党委(学院党总支)的领导下,通过提名推荐、公开选举、考察公示、审核批准等环节遴选产生。加强学生社团思想政治引领,具备条件的学生社团应建立临时党支部或团支部。

    《细则》指出,加强对社团活动的教育引导,学生社团要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服务学生成长成才的目标要求,按照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和社团章程开展社团活动。鼓励学生社团积极创新载体形式,不断增强社团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学生社团开展社团活动须依据法律法规、校纪校规、社团章程,并按照相应的审批程序进行。学生社团应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按照校园宣传相关规定开展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传播向上向善正能量,积极营造健康、文明的校园育人环境。

    《细则》强调,学校鼓励学生社团精品建设、健康发展,为学生社团在经费、场地、设备、条件、制度等方面提供保障。学校按照平均每年每生不低于20元的标准设立学生社团活动专项经费,支持学生社团活动正常开展。

    下一步,潍坊学院将扎实推进、有效落实文件精神,配套完善相关制度建设,有序开展学生社团的年审、注册等工作,进一步配齐配强学生社团业务指导教师及社团业务指导单位,加强社团组织建设,全面完成社团改革工作,引导学生社团发挥育人实效,促进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