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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在孵项目期满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5-12  发布单位:团委宣传部


    各创业项目负责人:

    全面评估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在孵项目运营状况、发展潜力,加强对创业项目的规范管理与精准服务,推动项目健康、可持续发展,现决定开展孵化基地在孵项目期满考核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依据

    潍坊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实施办法

    二、考核流程

    (一)材料提交:各创业团队根据《潍坊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项目考核标准》准备相应佐证材料(如工商、税务等部门许可证书复印件考核自评表内部管理制度财务报表纳税证明团队人员花名册承担业务统计表和合同复印件,专利证书获奖证书媒体报道截图),电子版发送至donglintao329@163.com纸质版提交至孵化基地管理办公室三楼A23室,截止日期至202661日,逾期不上交材料者,取消考核资格。

    (二)材料审核:组织有关人员对考核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相关调查。

    (三)考核答辩:团队需准备PPT进行汇报,内容涵盖但不限于:项目年度成果、目标完成情况、团队建设、财务状况、创新点、社会效益(如带动就业)、未来规划及面临的挑战等。每个项目答辩时间5分钟,专家提问不限时,提问问题一般不超过5个。

    答辩时间:202662

    答辩地点: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三楼A01

    (四)综合评审:根据考核指标体系,结合现场答辩、材料审核、日常管理及考核自评表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五)考核结果将在孵化基地及创新创业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管理办公室提出复核申请。

    三、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与不合格三种。考核“不合格”的项目,终止孵化协议,办理退出手续。

    四、相关要求

    (一)各创业团队应高度重视本次考核,认真准备材料,确保内容真实、完整;

    (二)严格遵守时间节点,逾期未提交材料视为自动放弃考核,结果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三)对在考核中弄虚作假的项目,一经查实,取消入驻资格;

    (四)各团队应积极配合考核工作,共同营造规范、有序、健康的创业环境。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团委  创新创业学院

    2026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