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创业项目负责人:
为全面评估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在孵项目运营状况、发展潜力,加强对创业项目的规范管理与精准服务,推动项目健康、可持续发展,现决定开展孵化基地在孵项目期满考核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依据
《潍坊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实施办法》。
二、考核流程
(一)材料提交:各创业团队根据《潍坊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项目考核标准》准备相应佐证材料(如工商、税务等部门许可证书复印件,考核自评表,内部管理制度,财务报表,纳税证明,团队人员花名册,承担业务统计表和合同复印件,专利证书,获奖证书,媒体报道截图等),电子版发送至donglintao329@163.com,纸质版提交至孵化基地管理办公室三楼A23室,截止日期至2026年6月1日,逾期不上交材料者,取消考核资格。
(二)材料审核:组织有关人员对考核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相关调查。
(三)考核答辩:团队需准备PPT进行汇报,内容涵盖但不限于:项目年度成果、目标完成情况、团队建设、财务状况、创新点、社会效益(如带动就业)、未来规划及面临的挑战等。每个项目答辩时间5分钟,专家提问不限时,提问问题一般不超过5个。
答辩时间:2026年6月2日
答辩地点: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三楼A01室
(四)综合评审:根据考核指标体系,结合现场答辩、材料审核、日常管理及考核自评表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五)考核结果将在孵化基地及创新创业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管理办公室提出复核申请。
三、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与不合格三种。考核“不合格”的项目,终止孵化协议,办理退出手续。
四、相关要求
(一)各创业团队应高度重视本次考核,认真准备材料,确保内容真实、完整;
(二)严格遵守时间节点,逾期未提交材料视为自动放弃考核,结果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三)对在考核中弄虚作假的项目,一经查实,取消入驻资格;
(四)各团队应积极配合考核工作,共同营造规范、有序、健康的创业环境。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团委 创新创业学院
2026年5月12日